按说,沙威恪守法律的准则,身为警探恪尽职守亦算不得错。沙威高大威武,也算得上正直,却无论如何都不讨喜。给人的感觉是凶神恶煞,凡是他现身之地,必是别人的灾难。譬如,在芳汀受辱一事上,他半点也不同情芳汀的遭遇。只凭芳汀的身份,就认定是芳汀的过错,必欲关押芳汀。当时的芳汀那般声泪俱下的哀恳于他,他竟丝毫不为所动,说他铁石心肠也不为过。
沙威的刚正不阿多半让人讨厌,因为你从他身上很难找出什么闪光点。看着是一尊佛,可是你找不到参拜的理由。这种盲目的跟从法律,使他失去了作为一个人本该有的七情六欲。而作为一个警探,侠骨柔肠却跟他沾不上边。可以说他是政府的一把良工利剑,却不能说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。
沙威毕生都在孜孜不倦地追捕着冉阿让,不问良善与否,亦不问是非对错。作为马德兰先生的冉阿让是那般可敬,可沙威却一再挑衅。他看不到马德兰先生的善良与侠义,他更看不到芳汀这个垂死之人的惊恐与不幸,他只知道冉阿让是一名下贱的苦役犯,他唯一要做的就是逮捕他。即便冉阿让死了,他也不会真的相信。他像一只恶犬,紧紧的锁定冉阿让这只猎物,不看见尸骨誓不罢休。
然而,他一生都未胜过这个他认为最下贱的苦役犯。反而,欠下了他的救命之恩。至此,他的世界天翻地覆。一个不信上帝的人,一个不信良心的人,居然被一个他一直不屑一顾的人所救,欠下了这个人的人情。这笔债怎么算?价值的天平已经无法保持平衡,因为,他不可能去伤害一个救命恩人。但如果放过一个罪犯,作为警探便是失职,有亏职守。沙威的心里翻起来了千层浪。
第一次他遵从了良心的抉择,放走了冉阿让。可这人性的光辉太亮太亮,耀花了他的眼。他矛盾,他纠结,他痛苦。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逮捕冉阿让,但却没有一个理由可以说服他不放走冉阿让。不由自主的,他遵从了内心。如此,他才纳闷,他才犹豫,他才矛盾。一个他一生信奉的准则,本该无坚不摧,却如此轻而易举地土崩瓦解,叫他如何不慌,如何不惊恐。他惊恐的发现原来有一条更该信奉的法则,有一条更值得去走的路。那么,这十几年的信仰算什么?他还怎么继续去当一个恪尽职守的警探?
势必不能像他从前那般了,因为心湖荡起的千层涟漪是无法平复的。他的路何在?他该何去何从?痛苦矛盾中他只看到了一条路,那就是死。他不想再做一个无情之人,他不想再过这般行尸走肉的生活,他只有一死。居然没有出路,那最好的出路便是结束这一切。他投河自尽了。
一死以换得解脱,沙威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。不幸的是,这么多年他都过着自认为最有意义的生活,把法律当成他毕生的信仰。幸运的是,生命的最后他终于找到了情感的出路,甘愿丢弃多年来信奉的准则。情感的闸门一泄,生命的曙光也就灿烂夺目。然,几十年的光阴无法追回,继续当一个警探已不可能,也许唯有奔腾不息的流水才能带走这一切,才能洗刷这一切,才能平息这一切。
说到底,沙威也是一个可怜的人儿。社会把他培养成了政府的看家狗,却没有教给他遵从心的召唤。这种无情的日子,何尝不苦呢?奈何,他甘愿无情,他甘于享受这种生活。说他悲哀也好,说他的生命是一出闹剧也罢,他也甘之如饴。只是,当他懂得了一个情字,当他听从了心灵深处的召唤,那么,这种生活再也没有甘甜,只有苦涩。
到最后,他所有的痛苦的源泉,不过是因为他有情。若就那么一直无情下去也好,毕竟麻木的甘甜也胜过有情的痛苦。然,情一动,必如奔腾之江河,难以遏制,又岂能转为无情?无情亦被有情恼。罢,罢,罢!盍当归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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